一、公安部定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普通护照。新版普通护照分32页和48页两种版本。但新版普通护照目前仅在国内签发。我驻外外交代表机构、领事机构以及我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构暂不启用。
二、我驻外使领馆2007年仍继续颁发97版普通护照,但护照有效期调整为:十六岁以上的十年,十六岁以下的五年。
三、97版护照自2007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延期。
四、国内颁发的新版普通护照与国外颁发的97版普通护照同时有效。
驻德国使馆领事部